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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白斑

职业性白斑是指由某些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色素脱失斑。

病因 症状 预防 治疗

目前认为某些苯基酚和烷酚类如对苯二酚、对苯二酚单苯醚、对叔丁酚、儿茶酚、甲酚、3-羟苯甲醚、4-羟苯甲醚等皆有脱色作用,因此石油化学、树脂、橡胶业以及使用含酚制品的工人中均可发现色素脱失。接触对叔丁酚或含有该成分的物品后发生皮肤白斑的病例,国内外均有报道,发病者有生产对叔丁酚的化学工人,使用含有对叔丁酚粘结剂的汽车工人与皮革工人,制造和修理皮鞋工人,以及使用含有该物的消毒剂的医院清洁工等。前苏联及荷兰亦发现生产烷基酚的工人发生皮肤脱色的病例。胶靴及橡胶手套中含有的防老剂(对苯二酚单苯醚)亦可致接触部位发生。

职业性白斑常于接触致病物1~2年,甚至更长时间后发生,其特点是无自觉症状,白斑在不知不觉中或在皮炎治愈数周后发生。
皮损好发于手、腕部及前臂等直接接触部位,亦可发生于颈部、前胸、后背、腰腹等非暴露部位,少数患者皮损可泛发全身。
皮损呈大小不一、不规则形、点状或片状色素脱失斑,境界比较清楚,脱色程度与接触致病物的时间及程度有关。部分白斑中央可见岛屿状色素斑点,少数皮损边缘色素略为增深,其临床表现与非职业性白癜风难以区别。
本病呈慢性过程,发病后如继续接触致病物,可导致皮损扩大、增多。
(1)改善生产环境与劳动条件,安装良好的通风设备,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致病物是预防本病的重要措施。
(2)本病一经确诊,应调换工作,彻底脱离接触物,必要时应调离发病环境。
(3)治疗同非职业性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