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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转换)性障碍

    分离(转换)性障碍[dissociative(conversion)disorders]原名歇斯底里症(hysteria),由于这一名词在非医学界广泛用作贬义词,给患者留下不良的烙印(stigma),遂译为癔症。历来将分离(转换)性障碍(dissociativedisorder)归入癔症(hysteria)的不同类型。ICD-10和DSM-Ⅳ都取消了“癔症”这一名称,理由是它的含义太多且不确定,建议最好尽量避免“癔症”一词。在国外精神病学界则从1980年以后逐渐废弃了这一病名。我国CCMD-3仍然保留了“癔症”一词,但在临床描述、分型等方面也注意和ICD-10的分类一致。
    早在公元前1900年,埃及就有歇斯底里症这一疾病的记载。Hysteria源于希腊文υδτερα,表示子宫的意思。当时的医生们认为这类疾病是妇女所特有的一种疾病,是子宫(hysteros)在妇女体内游走而致病,曾设法驱使子宫复归原位以治疗本病。其后希腊史学家Herodote(484~425B.C),医学家Hypocrates(460~377B.C)对本病的起因也沿袭了类似的看法。直到19世纪后期才开始对本病进行科学的研究。
19世纪对癔症研究最有影响的是Charcot和他的3个学生:Babinski(1857~1932)、Janet和弗洛伊德。Charcot详细描述了癔症的临床症状,特别是抽搐大发作,后人称之为“Charcot大发作”,他强调情绪诱因对癔症发作有重要作用。Charcot强调暗示与自我暗示在本病发病机制中的作用;Babinski指出本病的症状可由不正确的病史询问和检查方法引起;他建立了一些神经系统检查方法用以鉴别器质性疾病与癔症。Janet认为本病是人格分离所造成;Janet观察到精神活动可在不为本人觉察的情况下发生,把本人觉察不到的领域称为“下意识”(subconscious);认为癔症是一种精神整合功能崩溃状态,有意识范围缩小,注意力下降、记忆障碍,以及感觉、知觉和运动功能改变;分离(dissociation)是各种癔症征象的基本障碍。弗洛伊德和Breuer(1892)创用“转换”(conversion)一词,用以说明癔症的躯体症状是患者的内心冲突以象征的方式表达出来以避免严重的焦虑不安和痛苦。弗洛伊德认为“转换”和“分离”都属于无意识防御机制。其后,癔症被区分为以躯体症状为主的转换型和以精神症状为主的分离型。弗洛伊德从癔症研究开创精神分析理论,认为本病是由性创伤,特别是婴儿期本能被压抑而引起,受到创伤的性本能通过转换机制,产生麻痹、痉挛等症状;Freud把具有这类症状者名为转换性癔症(conversionhysteria)。转换性障碍之名称也由此而来。1950年代以后,Purtell(1951),Robins等(1953),Slater(1965),Guze(1970)等分别对癔症进行长期随访研究,观察到以往诊断为转换型癔症的病例存在大量误诊。被误诊为癔症的病例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人格障碍、酒精中毒、药物依赖、焦虑症,尤其是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占的比例最大;因此所谓“癔症”实际上是一组异质性疾病。基于随访资料,美国St.Louis学派的精神病学家建议将以躯体症状为主的癔症再分为两组:一组以Briquet(1859)描述的慢性、多数性躯体症状为特征的Briquet综合征。临床随访证实,这一类型癔症的诊断比较稳定可靠,并获得了一些遗传学证据的支持,为各国精神病学家所接受;于是这类癔症又有“St.Louis癔症”之称。在DSM-Ⅲ和ICD-10中则命名为躯体化障碍(somatizationdisorder)。另一组以转换症状为主者,则仍称为转换性障碍;在DSM-Ⅲ和DSM-Ⅳ中与躯体化障碍并列,同归入躯体形式障碍一类;在ICD-10中则合并到分离性障碍一类(F44)。由于“hysteria”一词缺乏明确的定义,常被滥用和误用,且往往被赋予贬义,在这一含糊的诊断名称下经常出现误诊。Slater等精神病学家主张不再用它作为疾病分类和诊断名称。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有关癔症的资料,仍用原名称。
    我国秦汉时期的医学著作《灵枢》、《难经》和东汉张仲景的《金匮要略》都有类似癔症的记载。《金匮要略奔豚篇》中写道:“奔豚病,从少腹起,上冲咽喉,发作欲死,复还止,皆从惊恐得之。”对本病作了形象的描述,指明本病的心因性起源,并提出奔豚汤等几种方剂用于治疗不同原因的奔豚病。“脏躁”一词最早见于《金匮要略》。书中描述:“妇人脏躁,悲伤欲哭,像如神灵所作,数欠伸”。此外,《灵枢》“忧恚无言篇”中记载针刺天突穴可以治疗精神因素引起的失音;《金匮要略》采用半夏厚朴汤治疗“妇女咽中如有炙脔”;是我国采用针灸、药物治疗癔症的早期记载。
    当前我国学者认为分离(转换)性障碍的共同特点是部分或完全地丧失了对过去的记忆、身份意识、即刻感觉以及身体运动控制4方面的正常整合。将对过去经历、当今环境和自我身份的认知不符称为分离症状;而将生活事件或处境影响下出现的躯体症状称为转换症状,意指个人内在的冲突所引起的不愉快情感以某种方式变形为症状。转换症状的确立,需排除器质性病变。
    本病是一类由明显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和作用于易病个体所导致的以解离和转换症状为主的精神疾病。解离症状又称为癔症性精神症状,是指病人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的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而表现为意识范围缩小、选择性遗忘或精神暴发等。转换症状又称为癔症性躯体症状,是指病人将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所产生的不快,以各种各样躯体症状的方式表现出来。它可以出现类似任何疾病的症状表现,故有人把癔症喻为“伟大的疾病”或“疾病模仿家”。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意识范围缩小,暗示性强,选择性遗忘或情感爆发等精神症状,但不能查出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其病理基础。即这些症状缺乏相应的病理解剖学和病理生理学基础,有充分根据排除器质性病变或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除癔症性精神病或癔症性意识障碍外,自知力基本完整。部分病人存在癔症性人格。
    据国内有关资料提示,癔症起病有明显精神因素。患者本人可能否认,但客观上癔症发作常有利于患者摆脱困境、逃避现实或发泄被压制的情绪,获取同情、支持及补偿。反复发作者,往往在回忆和联想精神创伤的事件或情境时所导致。发病受地区、性别、年龄和社会文化因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患病率农村高于城市;女性高于男性;文盲、半文盲高于有文化者;20~59岁患病者居多。

病因 症状 预防 治疗

    1.精神心理因素分离(转换)性障碍的病因与精神因素关系密切,各种不愉快的心境,气愤、委屈、惊恐、羞愧、困窘、悲伤等精神创伤,常是初次发病的诱因。特别是精神紧张、恐惧是引发本病的重要因素。这在战斗中发生的急性癔症性反应特别明显;而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如遭受精神虐待,躯体或性的摧残,则是成年后发生转换性和分离性障碍的重要原因之一。
    2.易感素质躯体化障碍的发病与精神因素关系多不明显。精神因素是否引起癔症,或引发何种类型癔症与患者的生理心理素质有关。有易感素质者遇较轻刺激易发本病。本病患者具癔症性格特征者约占49.8%,其性格的主要特点为:①表演性人格特征:该病患者中约有20%具有典型的表演性人格,表现如下:鲜明的情感性情绪波动大,过分感情用事,表情夸张,言语行为幼稚、戏剧化,情绪控制差,情感肤浅。②文化水平低、迷信观念重。③自我中心性:不断地追求刺激,以寻求周围人的注意。④高度的暗示性:容易受周围人和环境的暗示,也容易自我暗示。⑤丰富的幻想性:想象丰富,甚至以幻想代替现实。总是有意无意地扮演幻想中的角色,可有幻想性谎言。⑥青春期或更年期的女性,较一般人更易发生癔症。但这类人格特征并非发生癔症的必要条件。当具有易感素质者的人在受到挫折、出现心理冲突或接受暗示后方容易产生癔症。有一些不属于这类人格的人在强烈的精神因素影响下,同样可以发生癔症反应。
3.器质性因素曾有研究发现,该病患者中,约2/3伴有脑部疾病或曾有器质性脑病。
    4.遗传因素本病的遗传学研究结果颇不一致。
5.社会文化素质如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对本病的发生与发作形式及症状表现等也有一定影响。

    该病多起病于青年期,35岁以上初发者少见。常在心理社会因素刺激下,急性起病。可有多次发作,尤多见于女性。临床上主要表现为解离性(精神障碍)和转换性(躯体障碍)两种障碍。由于它既可有运动、感觉障碍,又可表现为类自主神经功能、意识、记忆障碍,甚至精神病性障碍,因此临床上易造成误诊。本病的临床表现甚为复杂多样,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分离障碍临床表现为意识及情感障碍。意识障碍以意识狭窄、朦胧状态为多见,意识范围缩小,有的呈梦样状态或酩酊状态。意识障碍时各种防御反射始终存在,并与强烈的情感体验有关,可以有哭笑打滚、捶胸顿足、狂喊乱叫等情感暴发症状。有时呈戏剧样表现,讲话内容与内心体验有关,因此容易被人理解。
2.转换障碍主要表现为随意运动和感觉功能障碍,提示患者可能存在某种神经系统或躯体疾病,但体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都不能发现其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其症状和体征不符合神经系统解剖生理特征,而被认为是患者不能解决的内心冲突和愿望具有象征意义的转换(conversion)。可有以下常见类型。
(1)运动障碍:可表现为动作减少、增多或异常运动。
①瘫痪:可表现单瘫、截瘫或偏瘫,检查不能发现神经系统损害证据。
②肢体震颤(tremor)、抽动(tics)和肌阵挛(myoclonus):表现为肢体粗大颤动,或不规则抽动,肌阵挛则为一群肌肉的快速抽动,类似舞蹈样动作。
③起立不能、步行不能(astasia-abasia):患者双下肢可活动,但不能站立,扶起则需人支撑,否则向一侧倾倒;也不能起步行走,或行走时双足并拢,呈雀跃状跳行。
④缄默症(mutism)、失音症(aphonia):患者不用言语表达意见或回答问题,但可用书写或手势与人交谈,称缄默症。想说话,但发不出声音,或只能用耳语或嘶哑的声音交谈时,则称失音症。检查神经系统和发音器官,无器质性病变,也无其他精神病症状存在。
(2)痉挛障碍(convulsion):常于情绪激动或受到暗示时突然发生。缓慢倒地或卧于床上,呼之不应,全身僵直,肢体一阵阵抖动,或在床上翻滚,或呈角弓反张姿势。呼吸时急时停,可有揪衣服、抓头发、捶胸、咬人等动作。有的表情痛苦,双眼噙泪,但无咬破舌头或大小便失禁。大多历时数十分钟,症状缓解。
(3)抽搐大发作:发病前常有明显的心理诱因。抽搐发作无规律性,没有强直及阵挛期,常为腕关节、掌指关节屈曲,指骨间关节伸直,拇指内收,下肢伸直或全身强硬,肢体阵发性乱抖、乱动。发作可伴哭叫,呼吸呈阵发性加快,脸色略潮红。无尿失禁,不咬舌。发作时瞳孔大小正常;角膜反射存在,甚至反而敏感。意识虽似不清,但可受暗示使抽搐暂停。发作后期肢体不是松弛,而大多为有力的抵抗被动运动;无病理反射,如发作后期出现阳性跖反射者,提示器质性病变。一般发作可持续数分钟或数小时之久。某市郊外一厂领导干部,自厂部乘车赴市区,途遇一车迎面而来。为避开对方,不幸双双翻车。病者未受伤,还参与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可当他再次想起当时危险情境时,突然发生全身抽搐,神志欠清,经送医院救治方愈。以后每当他走过出事地点就有同样的发作,只得绕道而行。
(4)各种奇特的肌张力紊乱、肌无力、舞蹈样动作,但不能证实有器质性改变。如一青年男子,因儿子夭亡,哀伤不已,之后经常有手舞足蹈的怪异动作。有时日发数次,送医院注射一支葡萄糖酸钙溶液后即愈,以后改用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并予暗示,均迅即痊愈。
(5)听觉障碍:多表现为突然听力丧失,电测听和听诱发电位检查正常。失声、失语,但没有声带、舌、喉部肌肉麻痹,咳嗽时发音正常,还能轻声耳语。
(6)视觉障碍:可表现为弱视、失明、管窥(tunnelvision)、同心性视野缩小、单眼复视。常突然发生,也可经过治疗,突然恢复正常。癔症性失明病例,视觉诱发电位正常。
(7)感觉障碍:可表现为躯体感觉缺失、过敏或异常,或特殊感觉障碍。
①感觉缺失:表现为局部或全身皮肤缺乏感觉,或为半身镇痛,或呈手套,袜套型感觉缺失。其范围与神经分布不相一致。缺失的感觉可为痛觉、触觉、温觉、冷觉。
②感觉过敏:表现为皮肤局部对触摸特别敏感,轻微的抚摸可引起剧烈疼痛。
③感觉异常:如患者常感到咽部有异物感或梗阻感,咽喉部检查不能发现异常;称为癔症球(globuloshystericus)。但应注意与茎突过长引起的茎突综合征(styloidsyndrome)鉴别。后者可通过咽部触摸或X线照片加以证实。
(8)若有转换性痛觉,可从患者夸张的言词及表情,病变部位的弥漫,所说的语意不详,局部封闭治疗不起作用,佐以既往病史、心理因素等,予以诊断。
(9)中医所谓“卒然无音”、“气厥”、“梅核气”等所描写的症状,大多属之。
3.特殊表现形式
(1)癔症的集体发病(masshysteria):又称流行性癔症(epidemichysteria)。癔症性症状通过社会接触可以影响很多人。11~15岁的女孩最易患病。多发生于常在一起生活的群体中,如学校,教堂、寺院或在公众场所。起初有一人出现癔症发作,周围目睹者精神受到感应,相继发生类似症状。由于对这类疾病性质不了解,常在这一群体中引起广泛的紧张、恐惧情绪;在相互暗示和自我暗示影响下,使癔症在短期内暴发流行。这类癔症发作大多历时短暂,表现形式相似。常见症状包括抽搐发作,坚信食物中毒,头痛,喉痛,腹痛,眩晕及乏力等。例如在学校内,为学生集体注射预防疫苗,当一学生偶由于紧张、害怕等出现癔症症状时,周围学生目睹其发病情况,由于对注射疫苗缺乏科学的认识,从而也受到影响,产生恐惧紧张心理。在此基础上,由于暗示和自我暗示的作用,很多学生会相继出现类似症状,称为流行性癔症或癔症集体发作。诱发癔症集体发作的主要原因是各种能够导致团体成员产生恐惧、焦虑的因素,如考试、不受欢迎的老师或领导、家庭与学校之间文化上的差异等,而迷信、灾难、战争、社会变迁等也往往能直接引发癔症集体发作。对个体来说,平时较为体弱,神经质,情绪不稳定,易产生消极情绪,应对能力差而依赖性强者更易在癔症流行中表现出症状。将患者,特别是初发病例,一一隔离起来,给予对症处理,流行即可迅速控制。患者大多为年轻女性,精神紧张、过度疲劳、睡眠不足、月经期,以及具有表演型人格特征者,较易发病。在教堂内祷告,集体练习某些气功(如鹤翔桩),或在恐缩症流行地区或期间,形成的神秘气氛往往为癔症的流行提供条件。
(2)赔偿神经症(compensationneurosis):在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提出经济赔偿要求。在涉讼过程中,显示、保留和夸大症状,有利于受害人索取赔偿。症状的出现、夸大或持续存在一般并非受本人意志支配,而是由无意识机制起作用,计划生育手术后的一些躯体症状,无器质性损害基础者,多属这类障碍。对于这类涉讼要求赔偿的病例,应尽早处理,力求一次彻底解决,切忌拖延。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对受害人症状的消除极为不利。赔偿问题解决之后,应尽快采取医疗康复措施,配合心理治疗,以促进症状的消除。
(3)职业神经症(occupationalneurosis):这是一类与职业密切相关的运动协调障碍。患者每天都需紧张地运用其手指的精细协调动作数小时之久;如抄写、打字、钢琴或提琴演奏持续较长时间,特别是在疲乏或赶任务时候,逐渐出现手部肌肉紧张、疼痛、不听使唤,以致手指活动缓慢而吃力,或出现弹跳动作;严重时由于肌肉震颤或痉挛而无法运用手指、前臂,甚至整个上肢。放弃用手,或者改作其他手工活动,则手指运动恢复常态。这类症状出现于书写时,称书写痉挛(writer’spasm)。多见于容易紧张、焦虑、对工作感到厌倦或精神负担很重的人。起病大都缓慢,神经系统检查不能发现器质性损害。除手指协调动作外,这类症状还可表现为紧张的言语训练之后的口吃。治疗宜使患者处于精神松弛状态,然后进行相应的肌肉协调功能训练,由简到繁,循序渐进。
4.内脏功能障碍
(1)呕吐:多为顽固性呕吐,食后即吐,吐前无恶心,吐后仍可进食,虽长期呕吐,并不引起营养不良。消化道检查无相应的阳性发现。各种新的诊断标准多将其归入躯体形式障碍。
(2)呃逆:呃逆发作顽固、频繁、声音响亮,在别人注意时尤为明显,无人时则减轻。
(3)过度换气:呈喘息样呼吸,虽然发作频繁而强烈,但无发绀与低氧征象。
(4)癔症球:在咽部正中或稍偏处感觉到不确定的物体或包块,吞咽动作时或想做吞咽动作时,这种感觉尤其明显。进食过程中症状消失,吞咽食物并无困难,也无体重减轻,偶尔患者体验到好像被鱼骨刺伤一样的喉部疼痛或灼痛。患者多为中年妇女,但年轻人和男性也可发生。
(5)其他:如多饮多尿、鼓肠等。
1.心理治疗是治疗这类疾病的基本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暗示疗法:是消除转换障碍的有效措施,特别适用于急性起病的患者。可分为觉醒时暗示和催眠暗示两种。患者迫切要求治疗者,在觉醒状态下,通过语言暗示,或配合适当理疗、针刺或按摩,即可取得良好效果。病程较长,病因不甚明确的病例,往往需要借助药物或语言催眠疗法,消除患者的心理阻力,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①觉醒时暗示:治疗开始时医生应向患者说明检查的结果;然后用简短、明确的语言向患者解释他的疾病是一种短暂的神经功能障碍;即将采取哪种治疗方法;在治疗的帮助下,失去的功能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使患者对治疗产生高度的信心和迫切的治愈要求。对有运动和感觉障碍的患者,可选用10%葡萄糖酸钙10ml静脉推注,或用感应电刺激患病部位,同时配合语言、按摩和被动运动,鼓励患者运用其功能;随即用语言强化,使患者相信在治疗的帮助下,失去的功能正在恢复??已经完全恢复;并进一步鼓励患者进行相应的功能活动。
②催眠暗示:治疗开始前先进行催眠感受性检验,检验的方法有多种,可选择其中1~2种以确定患者是否适于语言催眠,例如让患者双足并立,背向医生,头部后仰,医生以手托其枕部,然后告诉患者,手拿开后,他应会向后跌倒。如果患者在医生的手拿开后立即向后倾倒,即表示患者具有一定催眠感受性,可选用语言催眠,在患者进入催眠状态下进行暗示治疗。如果患者催眠感受性不强,或医生对语言催眠缺乏经验,则可选用2.5%硫喷妥钠(sodiumpentothal)或异戊巴比妥钠(sodiumamytal)10~20ml缓慢静脉注射,使患者进入轻度意识模糊状态,然后按上述觉醒时暗示的方法,用语言进行暗示或配合电刺激、按摩、被动运动等方式进行暗示。
(2)催眠疗法:除用于增强暗示感受性,消除转换症状外,尚可用以治疗分离性遗忘症、多重人格、缄默症、木僵状态以及情绪受到伤害或压抑的患者。在催眠状态下,可使被遗忘的创伤性体验重现,受到压抑的情绪获得释放,从而达到消除症状的目的。
在催眠或觉醒状态下,引导患者倾诉其内心苦闷,使受到伤害或压抑的情绪向外宣泄的治疗方法,称为疏泄疗法(catharsis)。对情绪障碍突出的患者可收到良好效果。
(3)解释性心理疗法:主要目的在于:引导患者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认识疾病的性质,帮助患者分析个性存在的缺陷,以及克服个性缺陷的途径和方法。适用于除癔症性精神病发病期之外的各种类型。
(4)分析性心理疗法:着重探寻患者的无意识动机,引导患者认识无意识动机对健康的影响,并加以消除。主要适用于分离性遗忘,多重人格和各种转换障碍。可采取精神分析技术或领悟疗法。
(5)行为疗法:主要是采取循序渐进,逐步强化的方法对患者进行功能训练,适用于暗示治疗无效、肢体或言语有功能障碍的慢性病例。
(6)家庭疗法:当患者家庭关系因疾病受到影响,或治疗需要家庭成员配合时,宜采用这一治疗方法,以改善患者的治疗环境,取得家庭的支持。
2.药物和物理疗法
(1)药物治疗:癔症性精神病状态或痉挛发作时,很难接受正规的精神心理,可采用盐酸氯丙嗪25~50mg,肌内注射;或地西泮(安定)10~20mg,静脉注射,促使患者入睡。有的患者醒后症状即消失。急性期过后,精神症状仍然明显者,可采用盐酸氯丙嗪口服给药,1~3次/d,25~50mg/次。遗留头昏、头痛、失眠等脑衰弱症状者,可给予阿普唑仑(aprazolam),3次/d,0.4~0.8mg/次,或劳拉西泮(氯羟安定),3次/d,每次0.5~1mg;或羟嗪(安泰乐),3次/d,25mg/次;或艾司唑仑(舒乐安定)每晚睡前服1~2mg;历时2~3周。处于昏睡状态的患者,给予氨水刺激鼻黏膜,可促使患者苏醒。但刺激时间不能过长,以防鼻黏膜灼伤。
(2)物理治疗:针刺或电兴奋治疗对转换性瘫痪、耳聋、失明、失音或肢体抽动等功能障碍,都可有良好效果;但应注意配合语言暗示进行。处于转换性木僵状态的患者,强刺激的针刺或电兴奋治疗,可促使患者意识状态恢复正常,可以选用。
本病是一类容易复发的疾病,及时消除病因,使患者对自己的疾病性质有正确了解,正视存在的个性缺陷,改善人际关系,对预防复发都有一定帮助。长期住院或居家休养,对患者非适应性行为经常予以迁就或不适当强化,均不利于康复。
3.治疗该病的治疗应从检查时就开始,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对治疗成败非常关键,医生要关心患者,帮助他们寻找发病的原因,引导他们正确地对待疾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疾病的治愈是医生与患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癔症的治疗以心理治疗为主,辅以药物及其他治疗。
4.心理治疗
(1)解释性心理治疗:
①使患者及其家属、同事对该病的本质有个正确的认识,告之癔症是一种功能性疾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以消除其种种疑虑,便于更好地配合治疗。
②引导患者认识精神和性格因素与发病和治疗的关系,给予其安慰和鼓励,帮助他们合理安排生活及工作,调整环境,去除精神刺激,积极主动地克服性格方面的缺陷。
③给予患者尽情疏泄的机会,适时地劝导他们用理智的态度处理所面临的一切,而不要过分感情用事。
④同时,医生还应教给患者亲属在患者癔症发作时及发作前后应怎样做。比如对待患者的态度上不要惊慌失措、过分关注或讨好迁就。首先应全面、客观地向医生介绍病史。在实施治疗方案时,亲属应放心地离开治疗现场,给治疗创造一个安静宽松的环境。症状好转时,亲属应配合医生继续鼓励或暗示病人等。家属如能配合医生这样做,将对改善症状、巩固治疗、避免复发起到重要作用。
(2)暗示治疗:
①心理暗示:是消除癔症症状,尤其是转换症状的有效方法。在施行暗示治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A.治疗环境要安静,以消除环境对病人的各种不良影响。一切无关人员均应离开治疗现场,避免由于家属或周围人的惊慌态度,或过分关注而使症状加重,给治疗带来困难。B.医生在接触病人并做全面检查的过程中,态度应热情、沉着、自信,要对治疗充满信心,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使病人产生信任感。实践证明,病人对医生的信赖程度往往是决定暗示治疗成败的关键。C.在言语暗示的同时,应针对症状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如吸氧,针刺,给予注射用水或维生素C针剂肌内注射,静脉推注钙剂及电针治疗等。
②药物暗示:对于解离症状,可采用“诱导疗法”,即以乙醚0.5ml静脉注射,配合语言暗示,告知患者闻到特殊气味(乙醚)后,症状即可发作,让其无所顾忌地将疾病发作出来,发作的越彻底越好,待其发作高峰期过后,以适量蒸馏水胸前皮下注射,配合语言暗示,告知患者病已根除,发作即可停止。对于一些转换症状,也同样可以应用药物暗示。如对癔症性运动障碍的病人,我们可以取一支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告诉病人这是治这种病的特效药,静脉注射后,如果感到喉咙热,那么躯体症状马上就会好转。这样患者一旦接受了言语暗示,那么注射后,随着喉咙的发热,其躯体症状就可能戏剧性地消失。
(3)催眠疗法:人在催眠状态下更容易接受语言暗示,可通过催眠后的治疗性语言“输入”,达到消除分离和转换症状的目的。
(4)行为疗法:即对患者进行功能训练,适用于暗示治疗无效的运动或言语障碍患者。
5.药物治疗
(1)对于精神症状明显者,可给予氯丙嗪,或合用盐酸异丙嗪各25~50mg肌内注射。
(2)对于情感暴发及抽搐发作者,可即刻予地西泮(安定)10~20mg,或氯硝西泮1~2mg肌内注射。
(3)急性期过后,精神症状仍然明显者,可予氯丙嗪25~50mg,1~3次/d口服;奋乃静4~10mg,1~3次/d口服;或利培酮1~2mg,1次/d口服。有头痛、失眠者,可给予阿普唑仑0.4mg,或劳拉西泮0.5mg,1~3次/d,口服。
6.其他治疗
(1)针灸治疗:可针刺人中、合谷、内关、涌泉、足三里等穴位。
(2)按压治疗:可使患者平卧,术者用双手拇指指腹分别按压其人中、百会、膻中、气海、中冲、内关等穴位,按压时由轻到重,缓缓按揉,直至患者症状缓解。
(3)电刺激治疗:对抽搐发作、朦胧状态、木僵状态及某些转换症状的病人,均可用较强的电刺激治疗,往往会收到较好的疗效。
7.药物治疗癔症性朦胧状态、精神病状态或痉挛发作,可采用盐酸氯丙嗪,25~50mg肌注;或奋乃静5~10mg肌注;或地西泮(安定)10~20mg静注,促使患者入睡。急性期过后,精神症状仍明显存在者,可采用氯丙嗪口服给药,1~3次/d,25~50mg/次。遗留头昏、头痛、失眠等脑衰弱症状者,可给予阿普唑仑0.4~0.8mg,3次/d;或艾司唑仑,每晚睡前服1~2mg,一般需服2~3周。处于昏睡状态时,采用氨水刺激鼻黏膜促使苏醒。但刺激时间不可过长,以免灼伤。
8.物理治疗癔症性瘫痪、耳聋、失明、失音或肢体抽动等功能障碍或癔症性木僵、朦胧状态可采用针灸强刺激或电兴奋治疗,效果良好。注意配合语言暗示治疗。
9.心理治疗
(1)暗示疗法:适用于癔症性躯体障碍,尤其是急性起病患者。对迫切要求治疗的患者在醒觉的情况下,通过语言并且配合适当理疗、针灸或按摩即可取得良好效果。此种暗示称觉醒性暗示。病程长,病因暂不明确,同时伴有运动和感觉障碍的患者,可选用葡萄糖酸钙10ml静脉缓慢推注,同时配合语言、按摩或被动运动等鼓励患者运用其功能。在多方暗示下使患者相信其功能正在恢复。另一种暗示疗法在催眠状态下进行。治疗前先进行催眠感受性暗示,如患者具有一定催眠感受性,可选用语言催眠,在催眠状态下进行暗示治疗。如果患者感受性不强,可选用2.5%硫喷妥钠或异戊巴比妥钠10~20ml缓慢静脉注射,使患者进入轻度朦胧状态,然后按上述觉醒时暗示方法进行暗示。
(2)催眠疗法:除用于增强暗示感受性,消除癔症躯体症状外,也可适用于癔症性遗忘、多重人格、木僵状态、缄默症以及情绪受到伤害或压抑的患者。在催眠或觉醒的状态下,引导患者倾诉内心苦闷,使受到伤害或压抑的情绪向外宣泄的治疗方法,称疏泄疗法。
(3)解释性心理治疗:适用于除癔症性精神病发病期以外的各型癔症。
(4)分析性心理治疗:适用于癔症性遗忘、多重人格和各种躯体障碍。
(5)行为疗法:适用于暗示疗法无效,肢体或言语功能障碍的慢性病例。
预后:起病大多急骤,常由明显的精神因素促发,其后症状可逐渐增多。初次起病通常在童年晚期至成年早期,10岁以前和35岁以后起病者较少见,但也有80岁以后首次发病的报告(Weddington,1979)。中年或晚年初次起病,应首先想到是否为神经系统或其他躯体疾病。本病有发作性和持续性两种病程。分离性神游症、木僵状态、恍惚状态、附体状态、情感暴发以及转换性痉挛障碍等常为发作性,而分离性遗忘症、身份障碍、转换性运动障碍、感觉障碍等往往呈持续病程。急性起病,到综合医院急诊室就诊的患者,大多迅速恢复。病程超过1年者,据Ljungberg(1957)观察,约半数病人10年之后仍有症状存在。Lewis(1966)对Maudsley医院98例癔症患者追踪7~12年的结果是:健康良好正在工作者54例,无变化12例,恶化10例,死亡7例。在死亡7例中,3例死于与精神科无关的原因,3例死于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1例自杀。大多数未恢复的病例都有人格障碍和社会适应困难。存活的91例最后诊断改变者11例:8例诊断为抑郁症,2例为精神分裂症,1例摔倒后出现痴呆。由此看来,此类患者的预后取决于多种因素:病因明确,且能及时合理解决,病程短,治疗及时,病前无明显人格缺陷者,大多能获得良好结局。患者生病之后心理冲突得以缓和,不再出现焦虑;症状给患者带来的这类好处称为“原发性获益”(primarygain);而疾病又可使患者从外界环境得到更多好处,如受亲友的关怀和照顾,免除了繁重的工作负担和责任等,则属于“继发性获益”(secondarygain)。这两种“获益”尽管可给患者以眼前利益,但却不利于症状的消除,致使病程迁延,经久难愈。可见病程的长短和复发与否与病后是否正确处理密切相关,不当的处理或言语暗示,常可增加疾病的顽固性,而使病程延长。随访研究显示,本病多数预后良好,2/3的该病患者都能完全康复,恢复工作,并从症状中解脱出来,少数如瘫痪或内脏功能障碍者病程迁延,残留症状,并因此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甚至可因并发症而影响寿命。病人若病程很长,或经常反复发作,则治疗比较困难,具有明显表演性人格者治疗也较困难,且易复发。
预防:减少本病的发生,要强调健康良好个性的养成。个体性格形成的条件是多方面的。其中,后天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在儿童性格障碍与行为障碍的发展形成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最常见的不良因素是童年时期的精神创伤,不正当的教养方法,不和谐的家庭生活,以及外界环境的有害影响。为此,要防止性格反常发展和其他精神异常的发生,就必须重视儿童和少年的身心健康。
1.重视精神健康必须从儿童时期的培养教育开始,鉴于儿童早期的性格发展每每决定着其后来的个性特征,因此,个体的精神卫生,首先应从儿童时期的培养教育做起。儿童时期也是为身心健康打基础的一个重要时刻。
2.儿童时期的培养教育首先要注意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是儿童生活与活动的主要场所,儿童富于模仿性,易于接受周围人的熏陶。故家庭生活的气氛,家庭成员的关系及其对儿童的教育方法,对儿童的个性发展和身心健康都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此,家庭应与学校配合,要对儿童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培养他们爱劳动、爱集体的品德与作风,养成诚实、坦白、坚强、勇敢和心情开朗的性格。
3.要早期发现和及时纠正一些神经精神障碍,发生在儿童时期的神经精神功能失调,时常是从个别症状开始的。如口吃、遗尿、抽动、神经性呕吐和睡眠障碍等。儿童时期的行为障碍,往往表现为孤僻、迟钝、冲动性行为或多动症等。这些情况,如经早期发现及时确诊、处理得当的话,有相当多的病例是可以获得及时矫正和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