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主要特点 为毛发与长骨干骺端软骨发育不良,生后即可表现严重的生长发育不足,男女发病无明显差异。患者头发、眉毛、睫毛异常短稀,纤细易折,重者完全秃顶。出生时身长即短于正常,上下部量比例失常,表现为非对称性短肢型侏儒,成年身高不超过150cm。长骨缩短,手足短粗,指甲短宽,可伴有韧带松弛,肘部不能完全伸展现象。本病征尚可伴有其他异常表现,如肠吸收不良、无神经细胞的巨结肠、慢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细胞免疫功能异常等。但智力正常。2.免疫缺陷类型 本病征有以下三种免疫缺陷类型。(1)细胞免疫缺陷型:有软骨毛发发育障碍,表现与Nezelof 综合征相似,只是程度有区别。(2)体液免疫缺陷型:无皮肤和毛发异常,B 细胞分化有障碍,免疫球蛋白含量低。(3)联合免疫缺陷型:有皮肤异常,进行性脱发,胸腺形成低下,胸腺小体形成不良,淋巴结发育差,有Swiss 型无γ-球蛋白血症,半数患者有腺苷脱氨酶缺乏(adenosine deaminase)。
本病征无有效的治疗方法,细胞免疫缺陷型及体液免疫缺陷型可从增强细胞和体液免疫的措施着手,并加强抗感染等。联合免疫缺陷型可试用胸腺移植。
预后:本病征虽无有效治疗方法,但预后尚好。其中以细胞免疫缺陷型生存时间较长,多因致命重症水痘或其他感染死亡。预防:参照先天性疾病的预防方法。预防措施应从孕前贯穿至产前:婚前体检在预防出生缺陷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作用大小取决于检查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血清学检查(如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生殖系统检查(如筛查宫颈炎症)、普通体检(如血压、心电图)以及询问疾病家族史、个人既往病史等,做好遗传病咨询工作。孕妇尽可能避免危害因素,包括远离烟雾、酒精、药物、辐射、农药、噪音、挥发性有害气体、有毒有害重金属等。在妊娠期产前保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系统的出生缺陷筛查,包括定期的超声检查、血清学筛查等,必要时还要进行染色体检查。一旦出现异常结果,需要明确是否要终止妊娠;胎儿在宫内的安危;出生后是否存在后遗症,是否可治疗,预后如何等等。采取切实可行的诊治措施。所用产前诊断技术有:①羊水细胞培养及有关生化检查(羊膜穿刺时间以妊娠16~20 周为宜);②孕妇血及羊水甲胎蛋白测定;③超声波显像(妊娠4 个月左右即可应用);④X 线检查(妊娠5 个月后),对诊断胎儿骨骼畸形有利;⑤绒毛细胞的性染色质测定(受孕40~70 天时),预测胎儿性别,以帮助对X 连锁遗传病的诊断;⑥应用基因连锁分析;⑦胎儿镜检查。通过以上技术的应用,防止患有严重遗传病和先天性畸形胎儿的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