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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烧伤

“烧伤”可由热水蒸气、火焰、电流激光、放射线、酸碱、磷等种因子引起。通常所称的或狭义的烧伤,是指单纯由高温所造成的热烧伤,在临床上常见。其他因子所致的烧伤则冠以病因称之,如电烧伤、化学烧伤等。

病因 症状 预防 治疗

热烧伤是由热水、蒸气、火焰、电流等高温所造成的。

为了正确处理热烧伤,首先要判断烧伤的面积和深度,还要密切观察创面变化和全身状态,应警觉并发症的发生。
一.烧伤的面积和深度 如上所述,这两个条件与病情轻重密切相关。
1.面积的估计 以烧伤区占体表面积%表示。研究者曾提出几种估计方法。国内现有中国新九分法和手掌法,后者用小面积烧伤。新九分法是将人体各部分别定为右干个9%,主要适用于成人;对儿童因头部较大而下肢较少,应稍加修改。
手掌法是以伤者本人的一个手掌(指并拢)占体表面积1%估计。
2.浓度的识别 按热力损伤组织的层次,烧伤分为1°、浅Ⅱ°、深Ⅱ°和Ⅲ°。
Ⅰ°烧伤:仅伤及表皮。局部呈现红肿故,又称红斑性烧伤;有疼痛和烧灼痛,皮温稍增高。3~5日可好转痊愈,脱屑而不留瘢痕。
Ⅱ°烧伤:深达真皮,局部出现水泡,故又称水泡性烧伤。①精选Ⅱ°者仅伤及真皮浅层,一部分生发层健存。因渗出较多,水泡较饱满,破裂后创面渗液明显;创底肿胀发红;有剧痛和感觉过敏;皮温增高。若无感染等并发症,约2周可愈。愈后不留瘢痕,短期内可有色素沉着,皮肤功能良好。②深Ⅱ°者伤及真皮深层,尚残留皮肤附件。因变南的表层组织稍厚,水泡较小或较扁薄,感觉稍迟钝,皮温也可稍低。去表皮后创面呈浅红或红白相间,或可见网状栓塞血管;表面渗液少,但底部肿胀明显。若无感染等并发症,3~4周可愈,因修复过程中间有部分肉芽组织,故留有瘢痕,但基本保存了皮肤功能。
Ⅲ°烧伤:伤及皮肤全层,甚至可深达皮下、肌肉、骨等。皮肤坏死、脱水后可形成焦痂,故又称焦痂性烧伤。创面无水泡,蜡白或焦黄,或可见树枝状栓塞血管;触之如皮革;甚至已炭化。感觉消失;皮温低。自然愈合甚缓慢,须持焦痂脱落,肉芽组织生长而后形成瘢痕,仅边缘有上皮,不仅丧失皮肤功能,而且常造成畸形。有的创面甚至难以自愈。
Ⅰ°烧伤容易识别。浅Ⅱ°与深Ⅱ°、深Ⅱ°与Ⅲ°的烧伤有时不易在伤后即刻识别。如作用于伤处的热力不均匀,不同深度的烧伤区之间可有移行部。表皮覆盖下的创面变化,一时未能看清。创面发生感染或者并发深度休克,可增加皮肤损害深度,致使Ⅱ°烧伤后损害如同深Ⅱ°,深Ⅱ°者如同Ⅲ°。
二.烧伤严重性分度 为了设计治疗方案。特别是处理成批伤员时<,筹组人力、物质条件,需要区别烧伤严重程度的分类。我国常用下列分度法:
轻度烧伤:Ⅱ°烧伤面积9%以下。
    中度烧伤:Ⅱ°烧伤面积10%~29%;或Ⅲ°烧伤面积不足10%。
    重度烧伤:总面积30%~49%;或Ⅲ°烧伤面积10%~19%;或Ⅱ°Ⅲ°烧伤面积虽不达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呼吸道烧伤或有较重的复合伤。
    特重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Ⅲ°烧伤2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另外,临床上还常称呼小,中和大面积烧伤,以示其损伤轻重,但区分标准尚久明确,故病历记载仍应明确面积(%)和浓度。
    三.局部病变 热力作用于皮肤和粘膜后,不同层次的细胞因蛋白质变性和酶失活等发生变质,坏死,而后脱落或成痂,强热力则可使皮肤,甚至其深部组织炭化。
    烧伤区及其邻近组织的毛细血管,可发生充血、渗出,血栓形成等变化。渗出是血管通透性增高的结果,渗出液为血浆成分(蛋白浓度稍低),可形成表皮真皮间的水泡和其他组织的水肿。
    四.全身反应 面积较小,较浅表的热烧伤,除疼痛刺激外,对全身影响不明显,面积较大,较深的热烧伤,则可引起下述的全身性变化。
    1.血容量减少 伤后24~48小时内,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血浆成分丢失到组织间(第三间隙)。水泡内或体表外(水泡破裂后),故血容量减少,严重烧伤后,除损伤处渗出处。其他部位因受体液炎症介质的作用也可有血管通透性增高,故血容量更加减少。除了渗出,烧伤区因失去皮肤功能而蒸发水分加速,加重了脱水。
    机体在血容量减少时:通过神经内分泌系统调节,降低肾的泌尿以保留体液。并产生口渴感,毛细血管的渗出经高峰期后可减少至停止。组织间渗出液可逐渐吸收,然而,如果血容量减少超过机体代偿能力,则可造成休克。
    2.能量不足和氮负平衡 伤后机体能量消耗增加,分解代谢加速,出现氮负平衡。
    3.红细胞丢失 较重的烧伤可使红细胞计数减少,其原因可能是血管内凝血,红细胞沉积,红细胞形态改变后易破坏或被网状内皮系统吞噬,故可出现红蛋白尿和贫血。

    4.免疫功能降低 伤后低蛋白血症氧自由基增多,均可使免疫力降低;加以中性粒细胞的趋化,吞噬和杀灭作用也削弱,所以烧伤容易并发感染。
    五.全身性反应和并发症 中度以上烧伤的严重性实际包含其全身反应和并发症,并发症甚至可使轻度烧伤病人发生危险,预防或减轻并发症,则可促使烧伤病人顺利或转好治愈。为此,必须重视烧伤的全身性反应和并发症的早期表现。
    低血容量的表现:主要有口渴、唇干、尿少、脉率增快、血压偏低、红细胞比积增高等。如发生休克、可有烦躁不安或表情淡漠、反应迟钝、出冷汗或肢端凉湿、脉搏细弱或触不清、血压明显降低或测不到、尿量甚少或导尿始能观测尿量、中心静脉压降低等。
    烧伤容易并发感染:创面上的化脓易发现,坏死组织,焦痂下的感染和全身性感染。则可能被忽视,此时病人体温明显上升。白细胞及其中性百分率明显增多;但重病人的体温反可降低,白细胞可不增多或减少,应取创面分泌物和血液,作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还要根据烧伤严重程序。监测肾、肺等重要器官功能。例如:对肾功能改变,除了计算每小时尿量,还要化验尿常规(含比重,测定血/尿肌酐,血/尿钠等。对肺部改变,除了呼吸系统的理学检查,需要时摄X线胸片和血气分析等检查。总之,要及时发现和诊断烧伤的各种并发症,以便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一.治疗原则
    1.保护烧伤区:防止和尽量清除外源性沾染。
    2.预防和治疗低血容量或休克。
    3.治疗局部和全身的感染。
    4.用非手术和手术的方法促使创面早日愈合,并尽量减少瘢痕所造成的功能障碍和畸形。
    5.预防和治疗多系统器官衰竭。
    对于轻度烧伤的治疗:主要是处理创面和防止局部感染,并可使用少量镇静药和饮料。
    对于中度以上烧伤,因其余全身反应较大和并发症较多见,需要局部治疗和全身治疗并重。在伤后24~48小时内要着重防治低血容量性休克,对于创面。除了防治感染以外,要尽力使之早日愈。对Ⅲ度者尤应如此,如能达到这两点要求,则中度以上烧伤也能较顺利地治愈。
    二.现场急救 正确施行现场急救,为后继的治疗奠定良好基础。反之,不合理或草率的急救处理,会耽误治疗和妨碍愈合。
    1.保护受伤部位 ①迅速脱离热源。如邻近有凉水,可先冲淋或浸浴以降低局部温度。②避免再损伤局部,伤处的衣裤袜之类应剪开取下。不可剥脱,转运时,伤处向上以免受压。③减少沾染,用清洁的被单,衣服等覆盖创面或简单包扎。
    2.镇静止痛 ①安慰和鼓励受伤者,使其情绪稳定,勿惊恐、勿烦躁。②酌情使用安定、哌替啶(杜冷丁)等。因重伤者可能已有休克,用药须经静脉,但又须注意避免抑制呼吸中枢。③手足烧伤的剧痛,常可用冷浸法减轻。
    3.呼吸道护理 火焰烧伤后呼吸道受烟雾、热力等损害,须十分重视呼吸道通畅,要及时切开气管(勿等待呼吸困难表现明显),给予氧气。已昏迷的烧伤者也须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
    此外,注意有无复合伤,对大出血、开放性气胸;骨折等应先施行相应的急救处理。
    三.创面处理 Ⅰ°烧伤创面一般只需保持清洁和防避再损伤,面积较大者可用冷湿敷或市售烧伤油膏以缓解疼痛。Ⅱ°以上烧伤创面需用下述处理方法。
    (一)创面初期处理 指入院后当即处理,又称烧伤清创术,目的是尽量清除创面沾染。但已并发休克者须先抗休克治疗。使休克好转后方可施行。
    修剪毛发和过长的指(趾)甲。擦洗创面周围的健康皮肤。以灭菌盐水或消毒液(如新洁尔灭、洗必泰、杜灭芬等)冲洗创面,轻轻拭去表面的沾附物,已破的水泡表皮也予清除,直至创面清洁。清创除了小面积烧伤可在处置室内施行,一般均应在手术室内施行。为了缓解疼痛,先注射镇痛镇静剂。
    (二)新鲜创面用药 主要为了防治感染,促使创面消炎趋向愈合。应根据烧伤的浓度和面积选择药物。
    1.小面积的Ⅱ°烧伤、水泡完整者,可在表现涂以碘伏或洗必泰等;然后吸出泡内液体,加以包扎。
    2.较大面积的Ⅱ°烧伤、水泡完整,或小面积的水泡已破者,剪去水泡表皮;然后外用“湿润烧伤膏”(中西药合制)或其他烧伤膏(含制菌药和皮质醇),或用其他制攻的中西药药液(可以单层石蜡油纱布或药液纱布使药物粘附于创面)。创面暴露或包扎。
    3.Ⅲ°烧伤表面也可先涂以碘伏,准备去痂处理。
    注意:创面不宜用龙胆紫、红汞或中药粉末,以免妨碍创面观察、也不宜轻易用抗生素类,因为容易引起细菌耐药。
    (三)创面包扎或暴露 创面清洁和用药后可以包扎或暴露。包扎敷料可以保护创面、防止外源性沾染、吸收一部分渗液和辅助药物粘附于创面。但包扎后不便观察创面变化、阻碍体表散热、并不能防止内源性沾染,包扎过紧可影响局部血运。暴露创面可以随时观察创面变化,便于施布药物和处理创痂。但可能有外源性沾染或受到擦伤。所以这两种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1.肢体的创面多用包扎法,尤其在手部和足部,指与趾应分开包扎。躯体的小面积创面也可用包扎法,先将一层油纱布或几层药液纱布铺盖创面,再加厚2~3cm的吸收性棉垫或制式敷料,然后自远而近以绷带包扎(尽可能露出肢端),均匀加压(但勿过紧)。包扎后,应经常检视敷料松紧、有无浸透、有无臭味、肢端循环等,注意有无高热、白细胞明显增多、伤处疼痛加剧等感染征象。敷料松脱时应再包扎,过紧者稍予放松。敷料浸透者须更换干敷料,如无明显感染,其内层可不必更换。如已发生感染,则需充分引流。浅Ⅱ°烧伤创面包扎后,若无不良情况,可保持10~14日首次更换敷料。深Ⅱ°或Ⅲ°的创面包扎后,3~4日应更换敷料,以观察其变化,或需作痂皮、焦痂处理。温度高的环境内不适用大面积的包扎。
    2.头面、颈部和会阴的创面宜用暴露法。大面积创面也应用暴露法。所用的床单、治疗巾、罩布等皆需经过灭菌处理,病室空间应尽量少菌,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在渗出期,创面上可用药物(制菌、收敛),定时以棉球吸去过多的分泌物,以减少细菌繁殖,避免形成厚痂。创面尽可能不受压或减少受压,为此要定时翻身或用气垫床等。在痂皮或焦痂形成前、后,都要注意其深部有无感染化脓,除了观察体温、白细胞等变化,必要时可用粗针穿刺或稍剪开痂壳观察。
    3.全身多处烧伤可用包扎和暴露相结合的方法。
    (四)去痂 深度烧伤的创面自然愈合的过程缓慢、甚或不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