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胸痛、咯血、发热、盗汗、消瘦等症状,以及头痛、恶心、呕吐、视物模糊、一侧肢体无力、言语不清、行走不稳和癫痫发作等表现。
1.非手术治疗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抗结核药物治疗:①病灶位于脑干、丘脑、基底节、运动区等重要功能区及小病灶无颅内压增高者;②合并有脑膜炎或粟粒性脑结核瘤以及全身情况较差者;③全身型者可先行抗结核药物治疗。可采用三联疗法:异烟肼300mg,顿服;链霉素0.75g,1/d,肌注;利福平0.45~0.6g,1/d,顿服。加强全身支持疗法。抗结核治疗持续至少6个月。
2.手术治疗 局限型者,应手术切除颅内病灶。术中注意保护脑的重要功能区。切除病变过程中应细心剥离,避免破溃。一般手术结束前,术野用稀释链霉素溶液彻底冲洗,并可保留少量链霉素溶液于瘤床内(链霉素溶液浓度为0.5mg/ml以防癫痫大发作)。术前1~2周和术后用抗结核治疗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