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引起不同程度肝损害的药物有数百种,其中以中枢神经系统作用的药物如氯丙嗪、安定;化学疗法药物如磺胺类、异烟肼、利福平,对氨基水杨酸等,抗生素:红霉素,苯甲异恶唑青霉素;抗病毒药:齐多夫定,解热镇痛药如吲哚美辛、保泰松、对乙酰氨基酚,水杨酸等,抗癌药如氨甲喋啶,6-硫嘌呤,5-氟尿嘧啶;其他如睾酮类,雌激素类,某些黄体酮避孕药,抗甲状腺药,以及某些中药如黄药子,苍耳子等也可造成药物性肝损害。
有接受药物史。急性药物性肝病最为常见,以肝细胞坏死为主时,临床表现酷似急性病毒性肝炎:发热,食欲不振,乏力,恶心,黄疸和血清转氨酶升高(正常的2~30倍),ALP和白蛋白受影响较小,高胆红素血症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与肝损严重程度相关。病情轻者,停药后短期能恢复(数周至数月),重者发生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出现进行性黄疸,出血倾向和肝性脑病,常发生死亡。以过敏反应为主的急性药肝,常有发热,皮疹,黄疸,淋巴结肿大,伴血清转氨酶,胆红素和ALP中度升高,药物接触史较短(4周以内)。以胆汁郁积为主的药肝、有发热、黄疸、上腹痛、瘙痒、右上腹压痛肝大伴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ALP升高明显(2~10倍),结合胆红素明显升高(34~500μmol/L)胆盐、脂蛋白、GGT及胆固醇升高,而线粒体抗体阴性。一般于停药后3月至3年恢复,少数出现胆管消失伴慢性进展性过程。而胆管损伤为不可逆,进展为肝硬化。药物引起的慢性肝炎与自身免疫性慢性肝炎的临床表现相似,轻到无症状,而重到发生伴肝性脑病的肝功能衰竭,生化表现与慢性病毒性肝炎相同。血清转氨酶,GGT的升高,进展型导致肝硬化伴低蛋白血症及凝血功能障碍。
1.择优治疗
(1)硫普罗宁(凯西莱):0.1~0.2g,1次/d,静脉滴注,疗程2~4周。
(2)谷胱甘肽(泰特):1.2g加入5%或10%葡萄糖液250ml中静滴,疗程2~4周。
(3)以胆汁淤积为主的药物性肝病,可给予腺苷蛋氨酸,1000mg加入5%或10%葡萄糖250ml静滴,1次/d,疗程2~4周。
2..康复治疗急性期需卧床休息,饮食清淡适口,营养丰富。待病情好转后逐渐增加活动。恢复期可做适宜的体育锻炼,如太极拳、气功等。
预后:对药物性肝损伤发延误及时治疗,病死率可高达10%左右。如能及时诊治,一般预后良好。
预防:
一级预防:对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病人,用药时要特别注意。对有药物性肝损害病史的病人,避免再度给予相同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对肝、肾病患者,营养障碍者,药物的使用和剂量应慎重考虑。
二级预防:病人在用药期间,特别注意监测血象,肝、肾功能。监视药物的副作用。
三级预防:停用可能引起药肝的药物。给予护肝和非特异性解毒治疗,防止肝功能衰竭和肝性脑病。危险因素及干预措施:病人一旦出现发热、黄疸、纳差、乏力和血清转氨酶升高,立即停用有关药物。让患者卧床休息,合理营养,保证热量,维生素供给。给予护理和非特异性解毒治疗。严重肝损害和明显胆汁淤积者,可给予促肝细胞生长素和思美泰治疗。合并肝性脑病者,给予精氨酸和六合氨基酸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