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颈 即患者的颈部长度较之正常人明显为短,尤其是身材短小(五短身材者)或体型稍胖者。
2.颈部活动受限 其活动受限范围与颈椎椎节融合的长度成正比。一般病例仅有轻度受限,此主要是颈椎椎节较多,且未融合椎节的代偿能力较强之故。屈伸动作一般受影响不大,而侧弯及旋转活动受影响稍多。
3.后发线较低 此主要由于短颈而引起,需注意观察,否则不易发现。以上典型症状又被称为“三联征”,仅有半数人出现。其余病例多属不典型者,尤其是融合椎节较少的病例。
此外,这类患者常伴有其他先天性发育畸形,其中以高位肩胛为多见,约占1/3 左右;其次为面颌部及上肢畸形,约占1/4;亦可伴有四肢骨骼发育不全及斜颈等畸形。
由于短颈畸形,可能继发颈胸段脊柱的后凸和(或)侧凸,并因此而影响胸部的发育。对此类病例尚应注意有无伴发内脏畸形,尤其应注意泌尿系统(肾脏异常者可达1/3)及心血管系统等。
1.单纯颈椎畸形 一般病例不需特殊治疗;对畸形严重,影响美观者,可酌情行整形或矫形手术。
2.合并急性颈椎间盘突出症者 可试行正规非手术疗法,无效时及早行髓核摘除术。
3.合并脊髓受压症状者 多需行手术疗法。对以椎管狭窄为主者,多行颈后路椎管扩大减压术;对椎管前方有致压物者,则需行前路切骨减压术,并酌情对施术椎节行植骨融合或人工关节植入术。
预后:单纯颈椎畸形外观不佳者预后较好,一般多无不良反应;而伴有椎管狭窄或脊髓受压症状者,则视脊髓受累程度不同而预后不一。
预防:无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