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大多认为本病源于精神因素和人格缺陷;近20年来,遗传和生化研究,特别是广泛采用药物治疗效果显著,提示本病的发生有其生物学基础。
1.遗传因素家系调查表明,强迫症先证者的一级亲属中焦虑障碍发病危险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如果将有强迫症状但未达到诊断标准的人包括在内,则病人组父母的强迫症状危险率(15.6%)明显高于对照组父母(2.9%)。双生子研究显示,单卵双生子的同病率高于双卵双生子。提示强迫症的发生可能具有一定的遗传倾向。
2.生化改变有人认为5-HT能系统可能与强迫症发病有关,有5-HT再摄取阻滞作用的药物,如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可以对强迫症有效。有学者发现强迫症病人的血清催乳素增高,或有皮质醇改变,其在强迫症发生中的作用,尚不明确。
3.解剖与生理切断额叶与纹状体的联系纤维对难治性强迫症有效,推测可能与基底核功能失调有关。
4.心理
(1)弗洛伊德学派的心理动力学理论:强迫症状形成的心理机制包括:固着、退行、孤立、解除、反应形成以及对不容许的性和攻击冲动的置换等。这种防御机制是无意识的,因此不为患者所觉察。
(2)行为主义学派的学习理论:行为主义学派认为,首先病人由于某种特殊情景引起焦虑,为了减轻焦虑,病人产生回避反应,表现为强迫性仪式动作。某些思维或想象等中性刺激(如语言、文字、表象和思想)与初始刺激伴随出现,则可进一步形成较高一级条件反射,使焦虑泛化,最终导致强迫观念的形成。
强迫症的特征是患者有持续存在、强加、不想要的思维,并对这种思维感到难以控制。强迫性思维通常为污染、伤害自己或他人、灾难、亵渎神灵、暴力、性或其他令人痛苦的话题。这些思维是患者自己的,而不是由外界插入的(如精神分裂症的“思维插入”)。这种思维也包括在脑中的想象或情景,这种思维和想象使患者非常痛苦,并可导致极度不安。
该病的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obsession)和强迫行为(compulsion)。
1.强迫观念指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情绪或意向。这些对患者本人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需要的或多余的。患者也能清醒地意识到这是不对的,并知道这些都是他自己的心理活动,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感到十分苦恼。
(1)强迫思想(obsessionalthoughts):一些字句、话语、观念或信念,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干扰了正常思维过程,明知不对又无法控制、无法摆脱,可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①强迫怀疑:患者对自己言行的正确性反复产生怀疑;明知毫无必要,但又不能摆脱。例如,出门时怀疑煤气是否关好了;虽然检查了一遍、二遍、三遍??还是不放心。又如怀疑文件中是否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是否写错了字,是否装订页数正确等等。于怀疑的同时,常伴有焦虑不安,因而促使患者对自己的行为反复检查,不能终止,十分痛苦。
②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或自然现象,刨根问底,反复思索,明知缺乏现实意义,丝毫没有必要,但又不能自我控制。例如,反复思索:为什么大米是白的,小米是黄的?而煤是黑的?树叶为什么是绿色,而不是其他颜色?有时达到欲罢不能,以至食不甘味,寝不安眠,无法解脱。有的患者表现为与自己的头脑在欲罢不能地进行无休止的争辩,分不清孰是孰非。
③强迫联想:患者见到一句话或一个词,或脑海中出现一个观念,脑子里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如果联想的观念或语句与原来意义相反,如想起“团结”,立即联想到“分裂”;看到“天上?”,立即联想到“地下?”等,称强迫性对立观念(或强迫性对立思维)。由于对立观念的出现违背患者的主观意愿,常使患者感到苦恼。
④强迫表象:指在头脑里反复出现生动的视觉体验(表象)、常具有令人厌恶的性质,无法摆脱。
⑤强迫回忆:患者对经历过的事件,不由自主地在脑海中反复呈现,无法摆脱,感到苦恼。
(2)强迫情绪:表现为对某些事物不必要地担心或厌恶,明知不必要或不合理,自己也无法摆脱。例如,担心自己会得罪同事或上司,担心周围的人暗算自己,担心自己会出现不理智的行为,担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细菌的侵袭等。若看到医院、太平间或某个人,立即产生强烈的厌恶感或恐惧,明知不合理,却无法克制,于是极力回避,称强迫性恐怖(obsessionalphobia)。
(3)强迫意向:患者反复体验到,想要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患者明知这样做是荒谬的,不可能的,努力控制自己不去做,但却无法摆脱这种内心冲动。例如,有一种想从高楼的窗户往下跳的内心冲动;看着自己心爱的妻子,出现想把她掐死会是什么样的意向等。尽管当时这种内心冲动十分强烈,事实上却从不会付诸行动。
2.强迫行为指反复出现的、刻板的仪式动作,明知不合理,但又不得不去做。常为缓解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不安而采取的顺应行为,但这些行为不能给人以愉快的感觉,以强迫检查和强迫清洗(特别是洗手)最常见。患者常视其能防范某些客观上不大可能的事件,并认为这些事件对患者有害,多继发于强迫怀疑。
(1)强迫检查:是患者为减轻强迫性怀疑引起的焦虑所采取的措施。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煤气和水管是否关好,发件时反复检查文件中的内容,看是否写错了字等等。
(2)强迫清洗:患者总嫌手或衣物碰上脏物,为了消除对受到脏物、异味或细菌污染的担心,常反复洗手、洗澡或洗衣服。有的患者不仅自己反复清洗,而且要求与他一道生活的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也必须按照他的要求彻底清洗。
(3)强迫询问:强迫症患者常常不相信自己。为了消除疑虑或穷思竭虑给患者带来的焦虑,常反复要求他人不厌其详地给予解释或保证。有的患者可表现为在自己头脑里,自问自答,反复进行,以增强自信。
(4)强迫性仪式动作:当患者产生很强烈的持续的、不能控制的要进行某些行为的强制冲动或愿望时,常导致焦虑和极度不安,就可通过进行特定的仪式动作来暂时减轻这种不安。这种仪式动作通常与强迫思维有关。例如,患者认为“我的手是脏的”,由此激发起反复洗手。另一些患者反复想象电、煤气可以引起火灾,因此激发起对电源、电器、插座、煤气开关的反复检查。大部分常见强迫仪式动作是清洗或检查。其他仪式动作包括出门时,必先向前走两步,再向后退一步,然后才走出门;否则患者便感到强烈的紧张不安。就座前,必先用手指触一下座位,才能坐下;这一动作对消除强迫观念或许具有象征意义。强迫性计数,计数台阶,计数窗格或做事有特定的和刻板的次序。这些动作是重复出现的,他人看来是不合理的或荒谬可笑的,本身并无现实意义,但患者完成了仪式动作,只是为了减轻或防止强迫观念引起的紧张不安或避免焦虑的出现。有的患者只在自己头脑里计数,或重复某些语句,以解除焦虑,是一种精神性强迫行为(mentalcompulsion)。这种症状并不少见,往往被忽视。
(5)强迫性迟缓(compulsiveslowness)可因仪式动作而导致行动缓慢;例如,出门时反复检查电器、煤气,使患者迟迟不能出门,甚至上了车还要返回家中检查,致使经常不能准时上班。但也可能是原发的,例如,每当患者看书时,目光常停顿在某一行某一个字,不能顺利阅读以下的内容。这种现象,可能源于患者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已看清楚或看懂了这一行字,因而停滞不前。这类患者往往并不感到焦虑。
上述强迫症状往往使患者终日纠缠于一些毫无现实意义的观念和行为,妨害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使患者感到苦恼。强迫障碍患者的病前人格,常具有强迫特点。这类人格特点将在人格障碍一章中描述。
临床上常常需要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相结合,可产生较好的效果。
1.药物治疗
(1)氯米帕明(氯丙咪嗪):对强迫症状和伴随的抑郁症状都有治疗作用,美国(1991)一项500例氯米帕明(氯丙咪嗪)与安慰剂对照试验的结果表明,氯米帕明(氯丙咪嗪)日平均剂量为200~250mg时,患者的强迫症状平均减轻了40%;约60%的患者临床上获得明显或显著好转。
氯米帕明(氯丙咪嗪)首次治疗剂量可以从25mg睡前服开始,以后逐天增加25mg,1周内剂量达100~150mg/d,分2~3次服。治疗宜从小剂量开始,待患者对药物的副反应适应之后,再加大剂量。抗胆碱能副反应明显的患者,治疗日剂量可稳定在150~200mg左右。对氯米帕明(氯丙咪嗪)的副反应能耐受者,治疗量可增加到250~300mg/d。一般在达到治疗剂量2~3周后开始显效。如果每天服用300mg达3~4周后仍无效果者,宜改用或合用其他药物。有的患者显效较慢,可在治疗开始后8~12周方才达到最大效果。整个治疗时间不宜短于3~6个月。过早减药或停药常导致复发。部分患者需长期服药才能控制症状。常见副反应有:口干、震颤、镇静、恶心、便秘、排尿困难和男性射精不能。个别患者当药量达250mg/d以上时,可引起全身抽搐发作。此时宜减低剂量或加用抗抽搐药物,以预防抽搐发作。一般说来,氯米帕明(氯丙咪嗪)对以强迫观念为主,血小板5-HT含量显著升高的患者疗效较好;对以强迫行为为主,血小板5-HT含量升高不明显的患者,疗效较差。强迫障碍合并有抽动障碍,或难治的患者,可同时合用氟哌啶醇或匹莫齐特(哌迷清)。
2.选择性5-HT重摄取抑制剂这类药物包括氟西汀(fluoxetine)、氟伏沙明(fluvoxamine)、帕罗西汀(paroxetine)、舍曲林(sertraline)。一般说来这类药物的抗胆碱能副反应较小,其治疗日剂量较用于治疗抑郁症时为高;宜晨间给药。
(1)氟西汀:治疗剂量为60~80mg/d。常从10~20mg/d开始,1次/d,口服,需要时逐渐增加剂量,2周内可增至60~80mg/d。
(2)氟伏沙明:治疗剂量为100~300mg/d,可从50mg/d开始,1次/d,口服。
(3)帕罗西汀:治疗剂量为40~60mg/d,可从20mg/d开始,1次/d,口服。
(4)舍曲林:治疗剂量为50~150mg/d,可从50mg/d开始,1次/d,口服。
(5)其他抗抑郁药:丙米嗪、阿米替林治疗强迫症效果不显著;苯乙肼对少数难治性病例可能有良好效果,治疗剂量每天90mg。但改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之前,应至少停用其他药物5周,以免引起严重的副反应。
(6)苯二氮卓类:对伴有焦虑或激动不安者,可合并使用此类药物。以氯硝西泮(氯硝安定)效果显著,治疗剂量3~4mg/d,分2~3次服用。氯米帕明(氯丙咪嗪)与上述前4种选择性5-HT重摄取抑制剂均属治疗强迫障碍的一线药物。约50%~60%使用一线药物的强迫症患者可获得约50%~60%疗效。当其中一种药物使用已达最高治疗剂量,且疗效观察达足够长时间,仍无明显效果者,宜试用另一种药物。连续正规用药两种均无效果,一般称为难治病例(refractorycase)。可采取氯丙米嗪与任何一种选择性5-HT重摄取抑制剂合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类药物合用时如果肝内P450酶的活性受到选择性5-HT重摄取抑制剂的竞争性抑制,少数病例氯米帕明(氯丙咪嗪)的血药浓度可突然急剧升高,引起“5-羟色胺综合征(serotoninsyndrome)”,出现高热、意识模糊、大汗、抽搐等严重症状。因此,开始用药剂量宜小,加药不宜太快,并注意临床观察。一旦出现严重反应,宜立即停药,给予降温、输液、控制抽搐发作等对症处理和营养支持疗法。
对使用一线药物治疗,只取得部分疗效的患者,可根据其他临床症状,在原有治疗药物基础上加用一些药物进行强化治疗(augmentationstrategy),例如:焦虑情绪严重,有失眠及惊恐发作者,可加用氯硝西泮或丁螺环酮;有失眠和情绪低落者,可加用曲唑酮(trizodone);情绪波动,具有双相障碍特征者,可加用锂盐;有抽动,分裂型特征或偏执症状者宜加用氟哌啶醇或匹莫齐特。
3.心理治疗一般采用支持心理治疗与行为疗法,与药物合并应用可提高疗效,精神分析只对部分强迫症有效。
(1)支持性心理治疗:对强迫障碍患者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心理教育,使患者了解其疾病的性质,指导患者把注意从强迫症状转移到日常生活、学生和工作中去,有助于减轻患者的焦虑。
(2)行为疗法:是对强迫症治疗较有效的心理治疗方法,主要采用暴露疗法和反应防止法。暴露疗法的目的在于减轻强迫症状伴随的焦虑症状;而反应预防技术则目的在于让病人面对环境时不做出强迫性反应,减少仪式动作和强迫思维出现的频度。一般说来,行为疗法对以强迫行为为主的患者效果较以强迫观念为主者为佳。一些研究结果表明:行为疗法与药物疗法合并使用,往往可以取得较佳效果。近些年来,有采用电话服务系统对远距离患者进行行为治疗的报告,取得了一定成功。
强迫症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需根据行为治疗的原则进行特别的治疗。有效的治疗包括帮助患者系统地暴露于令他们所特别害怕的强迫思维中,鼓励患者对强迫思维不作出强迫行为或抵消性思维。首要的治疗目标不是治愈强迫症,而是让患者能够控制强迫症。
①以强迫思维为主要表现的治疗:有些强迫症患者强加的、令人痛苦的强迫思维明显,但没有与此相关的仪式动作或强迫行为。这样的强迫思维例子有父母害怕会杀自己的孩子、频繁的辱骂人的念头,或害怕得艾滋病。
对这些病例的治疗原则需要针对患者的强迫性思维(及相关的仪式动作),即告知允许“问题存在”,责问“砂锅打破了还有底吗?”可以采取认知治疗中的“思
维中断”技术。
②以强迫行为为突出表现的治疗:以强迫行为或仪式动作为突出表现的强迫症患者可选择反应预防暴露治疗。如患者因“我的手是脏的”的想法而频繁洗手,或者因“自己的房子会被烧掉”的想法或想象而反复检查电器或煤气用具。逐级暴露和反应预防的治疗策略是让使患者暴露于害怕情境,激发起焦虑或不安,然后让患者自愿忍住不表现出仪式动作或强迫行为。
首先是帮助患者制订逐步、有系统进行暴露的计划。对于每个仪式动作,要求患者对引起焦虑并导致仪式动作的活动或情境列出清单。然后根据如果不实施特定的仪式动作,评定在每个活动或情境中引起的焦虑或不安的大小,然后按引起焦虑的程度从小到大把这些活动或情境依次排列出来。清单中的第1步任务是一项有轻度焦虑,但不是太困难的活动。清单中最后一级任务是患者想象中最困难的情境。
在实施逐级暴露治疗时,遵循有计划安排目标的原则是有帮助的。最好在强迫思维症状自然出现时进行暴露治疗。反复清洗和检查的行为通常在家中和工作中发生。因此,暴露训练通常是在治疗中讨论,在家中进行实践。需尽可能地延长暴露时间(45min~2h)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使焦虑或不安减轻,而不需要做仪式动作(强迫行为)。
③森田疗法:尤其是对强迫观念有较好疗效,病人对治疗精神领悟越深,远期疗效越好。
4.精神外科治疗对极少数慢性强迫症患者,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失败,症状严重,而患者又处于极度痛苦之中,在患者和其亲属的要求下,可以考虑手术治疗。手术方式常用的有4种:扣带回切除术(cingulectomy)、囊切开术(capsulotomy)、边缘白质切断术(limbicleucotomy)和尾核下神经束切断术(subcaudatetractotomy),其疗效相近。手术对减轻焦虑和痛苦有效,但不一定会消除强迫症状。
预后:通常在青少年发病,约1/3的病例首次起病于10~15岁者;75%的患者起病于30岁前。也有在童年期起病的。男孩患病率约为女孩的3倍。大多数病例起病缓慢,无明显诱因,病程迁延。就诊时病程往往已数年之久。54%~61%的病例逐渐发展;24%~33%的病例呈波动病程;11%~14%的病例有完全缓解的间歇期(Black,1974)。常有中度及重度社会功能障碍。药物治疗使本病的预后有所改善。一些报告指出:起病年龄早、病程长、强迫行为频繁出现,伴有人格障碍者药物治疗效果不佳。
预防:目前,许多精神疾病的病因未臻详明。多年来,专业工作者根据在生活和工作实践中,对许多精神疾病不断地细致观察,形成了一些朴素的观念。认识到许多精神疾病是人类个体与社会或自然环境互相作用产生的反常结果。在相当不少的情况下,虽然外在条件相似,但疾病发生则可截然不同,提示个体特性在疾病发生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人们为防止发生这一类疾病中,倡导提高人的精神健康水平,使之能够抵御外界有害因素的侵袭。这就是:①培育机体整体,包括脑功能的发育,并扶植其经常处于健康状态,使人的体魄健壮,精神饱满;②培养个性健康发展并加强锻炼,使之与社会环境相适应、相统一。
由于本病通常在青少年发病,约1/3的病例首次起病于10~15岁,故重点阐述青少年年龄阶段生理心理的主要特征与心理卫生的基本内容。青少年期是从儿童到成人的过渡时期,以性成熟为其生理基础,通常也被称作青春期,但是,仅仅生理的成熟和生殖能力的具备并不能使一个人变成成年人。伴随着生理的成熟,青春期还具备一系列心理的变化,如,性心理的变化、自我意识及自我同一性的产生、认知的改变、社会化等。因此,所谓过渡时期,与其理解为身体的发育阶段,不如理解为心理的发育阶段,是由依赖的、被照顾的、按照成人确定的特殊规范生活的童年,向成年人独立、而又负责任的生活的过渡过程。
青春期身体的发育与心理的发展一般来说是相互伴随的,而身体的发育可能稍提前一些,随着个体的素质、家庭社会背景、教养方式、生活经历等不同而有所差异,一个看起来外表与成年人完全一样的17岁少年可能还停留在对父母完全依赖阶段。而一个刚开始发育的11岁少女可能已独立照顾弟弟妹妹,参与处理自己及家庭日常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