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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合性骨折

闭合性骨折的软组织损伤较轻,骨折愈合也较快。

病因 症状 预防 治疗

外伤史,自身的疾病状态。

休克、软组织伤、出血、骨折。
1、治疗
(1)手法复位
1)四肢大多数新鲜稳定骨折,均可采用手法复位及外固定。
2)麻醉,可酌情选用局麻、神经阻滞麻醉或全身麻醉等。
3)按上述的复位与固定原则进行。
(2)持续牵引
1)股骨骨折、不稳定性胫腓骨骨折、手法复位困难或严重肿胀的肱骨髁上骨折等,宜用持续牵引复位治疗。
2)小儿骨折可采取皮牵引。4周岁以内幼儿股骨干骨折,可采用Bryant悬吊牵引;12岁以上儿童可用骨牵引,但应注意勿损伤骨骺。
3)在持续牵引的同时可加用石膏托或小夹板固定,以纠正骨折端侧方移位和成角畸形。
4)持续牵引至骨折端出现纤维性愈合及较为稳定(一般3~4周)后可改用石膏管型、石膏托或小夹板固定,亦可持续牵引至骨折临床愈合。
(3)手术复位及内固定
2、适应证
(1)手法不能复位的骨折,例如骨折端有软组织嵌入以及某些关节内骨折。
(2)手法复位固定不能保持对位者,如有移位的髌骨骨折、尺骨鹰嘴骨折等。
(3)合并神经、血管损伤需要手术探查者。
(4)某些部位的骨折内固定有明显优越性者,如股骨干中、中上及中下1/3横形骨折、股骨颈骨折等或同一骨骼多段骨折用闭合复位及外固定无法兼顾者。
(5)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功能者。
(6)同一肢体多发骨折。
(7)对小儿骨折行手术复位及内固定术应持慎重态度,切勿损伤骨骺。
3、术前准备
(1)按一般手术前常规处理。
(2)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内固定器材,如适当规格和大小的钢板、螺钉及髓内钉等。在同一创口内只许用同种金属制造的内固定器材,以免发生电解作用,影响骨折愈合。
4、注意
(1)严格无菌操作,尽量少剥离骨膜。
(2)选择与骨折类型、部位等相适合的内固定物,如髓内钉、Ender钉、钢板、钢丝、螺丝钉、螺栓、克氏针及缝合线等。
(3)术中再次观测内固定物与骨折端的解剖特点是否适应,如髓内钉的直径和髓腔是否一致。
(4)内固定物欠牢固者,术后应辅以确实外固定直至临床愈合,内固定物牢固者术后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以石膏托保护。髋部内固定后可辅以皮牵引或穿木板鞋,以防患肢外旋。
5、术后处理
(1)按一般手术后常规处理。
(2)定期X线拍片观察内固定物的位置及骨折愈合情况。内固定物有滑出、变位者应设法纠正,愈合延迟者应予以确实外固定。
无特殊预防方式,尽量避免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