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病因有多种学说,但以病毒感染的可能性最大,因在本病病损内可见到病毒样核内包涵体。其它有关病因包括日光曝晒、外伤、职业性接触焦油与石油产品、暴露于致癌物质等等。本病可能与某些皮肤病如着色性干皮病、银屑病、药疹等并发。多发型者则与素质及遗传因素有关。
有人报告用肿瘤的提取物皮内注射于本病患者时,结果呈阳性反应。而注射于鳞癌病人及正常人均为阴性。在免疫组织化学检查时,发现在人体肿瘤的上皮部分有IgG、IgM及补体,而在真皮内有纤维蛋白原―纤维蛋白,这提示肿瘤发病及自然消退与免疫有关。同时在应用免疫抑制剂的病人中,皮肤癌及角化棘皮瘤的发病率均增加,也证明本病的发生与免疫有关。
至于本病的组织学发生,一般认为损害起源于毛囊,它可能是毛囊角化上皮呈假上皮瘤样增生的表现。
临床上可分为三型:
(一)单发型最常见,多见于老年人,以60~70岁多见,男性略多于女性,主要发生于暴露部位,特别是面部中央、鼻、颊和眼周,其次为手腕背侧与前臂伸侧,口唇也常见,其它毛发部位也可发生。常常无自觉症状,偶有瘙痒和压痛。开始为肤色或红色小丘疹,渐增生为坚实圆顶形结节,边缘倾斜,表面光滑,肤色或淡红色,触之呈分叶状,中央充满角质,除去角栓后则成火山口状,其下呈乳头瘤状,类似传染性软疣。基底无浸润,与下面组织无粘连。通常在数星期内增到1~2cm或更大,一般在半年内自行消退,留有轻度凹陷的萎缩性瘢痕。有时病变可不典型而呈多种类型的疣状皮损。并可见三个罕见的临床类型:①巨大角化棘皮瘤,皮损生长迅速,直径可达5cm或更大,并可引起其下方组织的破坏,好发于鼻部和眼睑,数月后可自行消退,常伴有大片角化性斑块的剥离。②边缘离心性角化棘皮瘤,皮损更大,直径可达20cm,边缘高起且卷曲,中央萎缩,最常见于手背或小腿,无自行消退倾向。③甲下角化棘皮瘤,位于甲远端的下面,呈火山口样角化性赘生物,可有压痛,具破坏性,X线片示末端指骨可有损伤。
(二)多发型此型不常见,发病年龄较早,通常在20~30岁,偶在儿童至婴儿期发病。男性较多见,有时有家族史,呈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可发生于全身各处,不一定都好发于暴露部位,甚至粘膜、粘膜皮肤移行部位及掌、跖也能发生。损害与单发型者相似,惟数目较多,一般为3~10个,很少超过12个。但角栓不如单发者明显,经数月后留下凹陷性瘢痕,病期长者则很少有自然消退的倾向。
(三)发疹型此型罕见,皮损数目可成千上万,分布广泛。临床表现十分典型,开始为红色而硬固的小丘疹,顶端有细小鳞屑。一般在2~8周内丘疹迅速增大,为圆或卵圆形硬固隆起的半球状或圆顶状结节,中央有一角栓,有时稍有痒感。皮损发育成熟者直径约1~2cm,边缘光滑发亮呈斜坡状,与周围正常皮肤逐渐移行,基底周围有时有红晕,边缘可见毛细血管扩张。肿瘤基底不硬,与下方组织无浸润粘连。这种损害很少超过2cm,因此如肿瘤过大则诊断时要小心,偶有达6cm×7cm者,虽然通常为半球状,中央有明显角栓,但也有类似脂溢性角化病者,中央仅有小小的角栓,甚至并无角栓。
当损害达到最大限度时,一般维持2~8周,以后则慢慢消退,此为本病特征之一。然而也有长达3年或3年以上者。延期消退者,多见于多发型患者。故整个病程可分为生长期、静止期及自然消退期三个阶段。消退时肿瘤逐渐吸收,角栓排出,留下略有凹陷而往往有色素减退的瘢痕。此外,本病以往有报告发生癌变或合并结肠癌及其他癌症者,因此应予重视。
虽然本病属良性,可以自然消退,但因临床与病理上与鳞癌鉴别无绝对可靠的指征,少数病例还有复发和恶化的危险,如诊断可疑不能排除鳞癌时,仍应进行治疗。
治疗方法因人而定,单发型可采用外科切除,局部化疗及放射治疗也可选用。在多发型者,因所造成破坏程度不同,每个肿瘤均需个别考虑其处理方法。肿物较大而多,全身情况允许,可以考虑系统化疗,如甲氨蝶呤,有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