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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底细胞痣综合征

基底细胞痣综合征(basal cell nevus syndrome)又称下颌囊肿-基底细胞瘤-骨畸形综合征、多发性囊性肿瘤病、Ward 综合征、Gorlin-Goltz 综合征、Hermans-Horzberg 综合征、遗传性皮肤下颌多肿瘤病、基底细胞母斑综合征、多发性基底细胞痣综合征(Multiple basal cell nevus syndrome)、痣样基底细胞癌综合征(Nevoid basal cell carcinoma syndrome)、痣样基底细胞瘤综合征(Nevoid basalioma syndrome)等,本综合征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疾病,累及多种器官。临床包括有皮肤、牙、骨骼、眼、神经、生殖6 个主要器官系统,约有38 种异常,其中以基底细胞癌、颌骨囊肿、手掌或足底角化不良和骨骼异常最多见。

病因 症状 预防 治疗

本病征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外显率可高达95%,病因未明。

本综合征目前已知有皮肤、骨骼、眼、神经、生殖等6 个主要器官系统,约有38 种异常,其中以基底细胞癌、颌骨囊肿、手掌或足底角化不良和骨骼异常最多见。
1.皮肤改变 为在儿童期或青春期在暴露或非暴露区皮肤出现多发性痣样基底细胞癌或皮肤多发性良性囊肿和肿瘤,如上皮囊肿、脂肪瘤、纤维瘤等。
2.足跖和手掌皮肤角化不良 足跖和手掌皮肤角化不良性小窝,常见于儿童和青春期,数目多,直径0.1~0.3cm。因皮肤角质缺损。毛细血管扩张,故呈红色,加压变白。其原因是表皮基底细胞分化为棘细胞,角质形成过程中的酶功能缺陷所致。
3.多发性颌骨囊肿 以下颌骨多见。这是X 线检查最突出的临床表现。
4.骨骼系统异常 包括肋骨分叉,掌和拇指骨末节缩短、脊柱后凸、侧凸或骨性结合等。
5.其他 可有先天性脑积水、硬脑膜钙化、隐睾、先天性失明、脉络膜裂和视神经缺陷等。本病征患者对辐射诱发癌变特别敏感,有的患者在辐射治疗6 个月~3 年内,在照射区域发生多处基底细胞癌,紫外线照射24h 后,诱发的SCE 频率比正常人增高,可能是患者细胞对致癌剂引起的DNA 损伤缺乏正常的修复能力之故。因此,对本病患者进行诊治时应尽量避免X 线或紫外线照射,以减少诱发癌变。
由于本病征大多有一缓慢的良性过程,常不需要根治治疗。高频电疗与刮除术常可较满意的治疗皮肤病变,必要时可行手术痣切除。由于对辐射诱发癌变特别敏感,故放疗仅偶然进行。液氮冷冻治疗,对早期病损效果尤佳。全身及局部化疗效果如何,以及是否必要,尚无定论。
预后:本病征预后比较乐观,痣性损害,外科手术及放疗、液氮疗法等,可有90%的5 年治愈率。
预防:必须开展遗传咨询,更应尽量在儿童期予以早期诊断,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措施应从孕前贯穿至产前:
婚前体检在预防出生缺陷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作用大小取决于检查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血清学检查(如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生殖系统检查(如筛查宫颈炎症)、普通体检(如血压、心电图)以及询问疾病家族史、个人既往病史等,做好遗传病咨询工作。
孕妇尽可能避免危害因素,包括远离烟雾、酒精、药物、辐射、农药、噪音、挥发性有害气体、有毒有害重金属等。在妊娠期产前保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系统的出生缺陷筛查,包括定期的超声检查、血清学筛查等,必要时还要进行染色体检查。
一旦出现异常结果,需要明确是否要终止妊娠;胎儿在宫内的安危;出生后是否存在后遗症,是否可治疗,预后如何等等。采取切实可行的诊治措施。所用产前诊断技术有:①羊水细胞培养及有关生化检查(羊膜穿刺时间以妊娠16~20 周为宜);②孕妇血及羊水甲胎蛋白测定;③超声波显像(妊娠4 个月左右即可应用);④X 线检查(妊娠5 个月后),对诊断胎儿骨骼畸形有利;⑤绒毛细胞的性染色质测定(受孕40~70 天时),预测胎儿性别,以帮助对X 连锁遗传病的诊断;⑥应用基因连锁分析;⑦胎儿镜检查。通过以上技术的应用,防止患有严重遗传病和先天性畸形胎儿的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