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心、呕吐、便血、血尿,以及治疗和效果如何。
2.体检注意血压、脉搏、呼吸,有无休克征象,腹壁皮肤有无出血、瘀斑,系闭合伤或开放伤,详查创口内有无内脏脱出或脏器内容物流出,有无腹式呼吸运动受限、腹胀、腹肌紧张、压痛、移动员性浊音、肠鸣音减弱或消失等内脏损伤的表现及腹腔内出血征象。直肠指诊有无压痛或肿块,指套上有无血迹。所有腹部穿透伤(穿透腹膜的开放伤)均应认为有内脏损伤的可能性。凡胸部、腰骶部、臀部及会阴部损伤(尤其是火器伤),均须仔细检查腹部。
肛门损伤,尽可能保存组织,予以修复,防止畸形愈合。损伤的括约肌均应缝合修复,不可切除,术后引流伤处,并常规作乙状结肠造口。肛管损伤在清创后作横向双层缝合,然后作乙状结肠造口,并在肛管周围及骶骨前间隙放置引流。
・术后处理
1.手术后应继续纠正失代偿性休克。
2.有内脏破裂、腹腔污染者,处理同急性腹膜炎。
3.有内脏损伤者,同术后一般处理常规。
4.有造口者,应妥善保护造口周围皮肤。
5.引流物的处理,如渗出不多,腹膜后间隙引流时间宜稍长;止血用的填塞纱布条从手术后7d起,每天抽出一段,10d左右全部抽出。怀疑有腹腔感染或胰瘘等时,可取引流液做细菌培养和药敏,或查淀粉酶等。
6.根据病情,一般手术后3d开始进流食,较长时间不能进食者,可行全胃肠外营养支持治疗。
・护理
1.同外科一般护理常规。
2.保证患者安静休息,避免过多搬动,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3.麻醉清醒后,如血压平稳,可取斜坡卧位。
4.持续胃肠减压,并保持吸引胃管通畅。
・出院标准
创口愈合,腹部症状消失。
・随访
损伤严重的患者,出院后3个月、6个月及1年后复查。
无特殊预防方式,积极治疗慢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