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引起的人体损伤、即冷伤有两类:一类称非冻结性冷伤,由10℃以下至冰点以上的低温加以潮湿条件所造成,如冻疮、战壕足、浸溃足等。另一类称冻结性冷伤,由冰点以下的低量所造成,分局部冻伤或全身冻伤。冻疮在我国一般发生于冬季和早春,在长江流域比北方多见。因为长江流域冬季虽然气温较高于北方,但比较潮湿,且防寒措施不及北方地区。儿童常不顾防寒,故患冻疮者常见。战壕足和浸溃足过去多发生于战时,前者是长时间站立在1―10℃的壕沟内所引起;浸溃足是长时间站在冷水中所引起。在平时这两种冷伤以及长时间将手浸在冷水中引起的”浸手”,也可在某种生产劳动或部队执勤的过程中造成。